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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校畢業生萬字長文:華人家長癡迷哈佛耶魯,卻並不明白它們真正代表什麼

This article was published on WeChat in collaboration with Chinese for Affirmative Action, which also assisted with its translation from English to Chinese.


作者: 棣華


2021年6月14日,最高法院邀請司法部就公平招生組織訴哈佛大學(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v. Harvard) 的平權行動案提出意見。該案於2014年首次提交,最後一次在波士頓地區法院的審理是在2018年,而當時,該法院作出了有利於哈佛的裁決。最高法院向司法部發出的邀請,實際上是推遲了它對是否審理上訴的決定。如果法院決定接受公平招生組織(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的請求,其裁決可能會對大學招生中使用有種族意識的平權政策產生廣泛影響。


律師手舉標語牌合影,標語上寫道「我是亞裔,我也有夢想”,(圖源:Harvard Crimson, Amy Y. Li)


關於有種族意識的招生政策是好是壞,是公正還是不公正,對亞裔有幫助還是有害的爭論似乎從未消失過。不管你是支持平權還是認為它傷害亞裔利益,你很可能聽過所有支持和反對平權的主要論點。每次平權出現在公眾議題中,這些論點就被拿來辯論和重復。例如:平權行動幫助了很多非華裔的亞裔美國人;基於種族的制度沒有考慮階級差異;真正的精英制度會以分數高低甚至抽籤方式來錄取學生,而不是通過論文錄取;學生們在多樣性的課堂環境中成長得最好等等。 我是2019年從常春藤盟校畢業。我從小到大都聽過這些爭論;在我的家鄉,學生的身份認同取決於錄取大學的排名,家長和老師都在八卦誰要上了哪個大學。我在這裡就不再老調重彈。在一所 「備受吹捧」的名牌大學學習了四年之後,我可以有把握地說,如果我們沿著這些一流大學帶有歧視的思路來辯論平權運動,那我們可能都錯過了重點。許多中國父母希望自己的孩子上哈佛或耶魯,但卻不明白哈佛和耶魯真正代表什麼。他們可能認為因為這些大學最負盛名,它們能提供最好的教育或最好的職業準備。誠然,他們享有盛譽;但在美國,沒有一所大學在教學質量或職業成果方面擁有壟斷地位,每年都有成百上千名來自所謂「不太出名的」大學的學生進入頂尖研究生課程和企業工作。(事實上,在常春藤盟校接觸到其他興趣愛好改變了我對醫學的看法。如果我上了一所州立學校,並獲得了生物學學位,我的父母會對我的職業生涯軌跡高興得多。)

不管中國父母是否意識到這一點或要子女去追求這一點,精英學府保護和鞏固的其實就只有:白人性(whiteness)。申請進入一所精英大學就是要申請進入美國統治階級。對那些譴責司法部對耶魯大學撤訴或投票反對加州第16號提案的人們來說,他們可能不瞭解——精英大學向非白人提供「入場券」是一番好意,而非出於制度設計。而這既是亞裔和其他少數族裔很難獲哈佛等大學錄取的原因,也是為什麼取消平權只會使亞裔在未來更容易被頂尖高校拒之門外。

我想繼續深入闡述,而不是簡單提倡平權。我希望挑戰支持和反對平權的讀者,重新思考為什麼他們如此看重哈佛、耶魯、普林斯頓等等。更重要的是,當他們聲稱子女應躋身美國精英階層時,他們為之所奮鬥的是什麼。

在這篇文章中,我將以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組織對哈佛大學的訴訟為例,論述以下幾點:美國華人家長對子女大學排名的痴迷(以及由此產生的對平權行動的對抗)不僅是錯誤的,而且完全沒有領會美國 「名望」的本質。 結果,他們做出的決定對他們自己、他們的孩子和他們子子孫孫的未來產生了系統性的影響。 我關注這起特殊的訴訟案,並不是因為它的獨一無二,而是因為原告反對平權運動的論點是美國華人對該類型政策的反對有象徵意義。

在第一部分 "權力 "中,我認為哈佛的精英地位來自於它與白人的緊密聯繫,試圖進入哈佛就相當於試圖進入美國的白人統治階層。 在第二節 "個人主義 "中,我認為哈佛大學的聲望取決於對白人統治社會結構的維護,這使得種族分類在招生過程中是不可避免的--反平權行動主義者對個人主義的錯誤信仰使他們看不到這一事實。 換句話說,雖然 "任人唯賢 "的錄取制度可能會讓更多的亞裔美國人進入哈佛,但更多的亞裔在哈佛的比例會使學校的聲望降低,不那麼受歡迎,從而使試圖讓學生進入哈佛的初衷落空。 在第三節 "正義 "中,我認為停止平權運動結束只會進一步限制亞裔登上精英階層的機會。 最後,我探討了為什麼真正的正義不取決於對平權行動所要幫助的非裔和棕色人種,而是取決於與我們們聯合起來,打破白人的主導地位和威望。

一. 權力(Power)


什麼是「白人性」?哈佛與之有何關係?法學教授謝麗爾·哈里斯(Cheryl I. Harris)在她開創性的文章《白即為財富(1993年)》(Whiteness as Property)中提出:白在美國是一個種族概念,被立法規定為財產權。由於歐洲殖民者用奴隸制征服了黑人,用土地掠奪征服了土著人,膚色種族差別比族裔差別更為顯著,殖民時期美國的權力等級不再由你來自哪個國家,而是由你的膚色來決定。哈里斯寫道:」‘黑’膚色的人標誌著被奴役;‘白’膚色的人標誌著自由,至少不是奴隸。從‘奴隸’和‘自由’轉換到‘黑’和‘白’的符號意義延伸到思想和言行,這樣的兩極結構是形成種族社會的重要環節。」

換言之,白人作為種族的發展與白人擁有權力的發展齊頭並進,這種權力優越通過財產所有權體現出來,於是「白」本身漸變為一種財富象徵,既有權佔有財產,也有權決定財產佔有的條件。 就像一份財產,「白」具有價值(即特權)。這種默契定義反映在社會關係中,最重要的一點是,它具有可延展的排他性:通過改變法律,白人優先制度可以阻止其他膚色分享‘白色’權利及其附帶的利益。 話語權(例如,通過移民配額或入籍障礙)成為維護和鞏固白人至上的一種方式。

在哈里斯的論點基礎上,學者蘇珊·科希(Susan Koshy)在2001年的一篇文章中指出,這種白化範式在資本主義世界價值範圍內運作。 「美國夢神話」表明:只要奮力爭優,任何人都可以在美國取得成功,是的,只要提升階級,就可以擁有權力。因此,白色特權被欺騙性地映射到物質財富積累上。 美國向非白人,特別是非白人新移民一種虛假希望,他們被告知:這是一片充滿機遇的土地,只要他們為之努力,任何人都可以完成任何事情,甚至是成為事實上的白人。

同時,通過獲得成功上升為「白人」努力在司法上久未兌現。科希指出,儘管黑人早於1870年獲得美國公民身份,在1878年至1952年的52次亞裔入籍審判案中,亞裔當事人有51次試圖通過將自己歸為白人而不是黑人來主張自己的權利,即使證明他們是另一種身份可能更加容易。科希寫道,「具有諷刺意味的是,當這些當事人遭到法官拒絕時,他們被置於種族等級制度的下層同袍,正如他們自己定義的非白人代表了道德和文化的墮落,他們像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更具諷刺意味的是:主審法官經常譴責沮喪的請願者,因為他們認為法律暗示了只有上等種族才有資格獲得公民身份。毕竟,黑人有资格获得公民身份,有多少人能说亚洲人不如黑人?”[12]在法庭上,当事人认为白色优势乃是由经济能力所支配的幻想破灭。幻想通过追逐财富获得话语权,本质上是屈服于白人制度的异想天开。白人制度可以随意改变游戏规则,行使他们的“将他人排除在享有白人地位的特权之外的合法权利”。

哈里斯(Harris)和科希(Koshy)的工作為重新思考「精英大學」的作用提供了一種有用的方法。儘管他們算不上移民官員,但哈佛的招生人員仍然是精英機構的守門人,這是一個擁有巨大有形權力的機構:哈佛大學一直名列全美前三和全球前十,共有48位普利策獎得主,49位諾貝爾獎得主,32位國家元首,其中包括8位美國總統。[13]但是這些統計數據只是哈佛聲譽的附屬品。這所大學是否被指定為官方排名第一,是否培養的羅德學者人數最,還是獲得的麥克阿瑟獎學金數量最多,這些都已不再重要。哈佛的理念已經融入美國文化,並在某種程度上,也融入了國際文化,成為卓越的典範。

這種卓越與白人緊密相連。哈佛大學成立於1636年,最初是神職人員的培訓基地,在過去的兩個多世紀中,它一直是一所純白人的學校。它的第一個黑人學生比佛利·加勒特·威廉姆斯(Beverly Garrett Williams)於1847年被錄取,但在學年開始前就去世了。22年後,哈佛才錄取了另一個黑人學生理查德·西奧多·格林納(Richard Theodore Greener),他於1870年畢業。(格林納於1869年從Oberlin學院轉學至哈佛,日後成為霍華德大學法學院的院長。2020屆是哈佛大學歷史上首次出現非白人學生佔多數,但這是極其微弱的多數:51.4%的新生認為自己是少數族裔。類似模式在美國其他著名學府中也可以觀察到:耶魯大學成立於1701年,1857年首位黑人學生理查德·亨利·格林(Richard Henry Green)畢業(不過耶魯首位非白人畢業生是容閎容闳Yung Wing,一個在1854年獲得學士學位的中國人)。[]普林斯頓大學成立於1746年,直到1891年才出現第一位黑人碩士畢業生。


申请进入哈佛大学及其它常春藤盟校,与申请任何大学的入学不同。哈佛的文化足迹标志着它的毕业生是由白人至上主义组成的精英阶层的成员。因此,就读哈佛的愿望不仅仅是为了获得一流的教育,正如许多文章指出的,任何其他大学都可以提供这样的教育,进入哈佛是为了获得被精英阶层接受的标志。


二. 個人主義(Individualism)

假如哈佛大學招收更多亞裔美國學生,它會有何得失?回答這個問題有多種角度。如人們觀察到的那樣,缺乏多樣性限制了學生的視野,無法了解真實世界,反而不利于學生的發展。還可能有人說,哈佛要培養世界級領袖,刻苦學習的亞裔美國學生“缺乏個性”,無法成為哈佛培養目標。

但最簡單的解決辦法可能是簡單想象一個假設的替代方案:一個擁有40%或50%亞裔學生的哈佛大學,很像209號提案後的加州大學各所分校,或者史岱文森高中(Stuyvesant)和其他紐約的精挑細選的高中。我們可能會想起加州大學的一些笑話(例如,當我告訴一個朋友,我正在寫這篇文章時,她馬上說,“哦,就像加州大學洛杉矶分校是‘你看到很多亞洲人’?”)。我們可能會思考權力的表象,生活在一個仍然主要由白人主導和管理的美國,教會我們想象權力應該是什麽樣子。在今天的美國,一所亞裔美國人口占40%或50%的學校看起來還令人向往嗎?或者只是看起來像亞裔美國人的飛地?正如徐華(Hua Hsu)在《學校顔色》(School Colors)一書中指出的那樣,“很明顯,如果這(亞裔美國學生占50%的哈佛大學)曾經發生過,那麽聲望、選拔精英的光環就不會聚焦這個學生群體,哈佛將不再是哈佛。”


我們再來聊聊哈佛大學對申請人的看法。公平招生組織認為哈佛大學用內部種族配額限制每年錄取的亞裔學生的人數,而這樣做是違法的。但是,不管是否使用配額,平權行動和哈佛的錄取過程都涉及將學生分為以下幾類:校友子女(legacy),第一代,運動員;科學、技術、工程和數學(STEM),人文,藝術;亞裔美國人,拉丁裔美國人,黑人。大學收到大量申請,它的使命是培養多元化學生,無論多元化如何配置,大學對學生進行分類都是難以避免的。只要有一個選拔學生的標准或基准線,這種分類就是必然的。我們可能會認為常規學生是白人、非校友子女、非運動員、非第一代和非低收入。(再次引用謝麗爾·哈裏斯:“白人性是排他的”。)學生分類並不是說肯定會出現刻板印象,而是會看到申請人所代表的群體:申請人既被視為獨立個體,也被視為某個群體的代表。在這種制度下,亞裔美國學生永遠無法擺脫他們亞裔美國人的身份。他們能做的,只能是試圖證明自己不是人們刻板印象中的亞裔美國人


也有些支持平權的人說,亞裔美國人本身並不想反對平權行動,這樣做對亞裔本身沒有什麼好處。他們說,反對平權的亞裔美國人是被公平招生組織(Students  Fair Admissions)的領導人愛德華·布魯姆(Edward Blum)這樣的白人保守派利用了,布魯姆這樣的人在少數族裔間挑撥離間,推翻平權這項主要傷害白人利益的政策。支持者又引用64%的亞裔美國人仍支持平權行動的數據(盡管自2014年對哈佛訴訟以來,華裔美國人對平權運動的支持率大幅下降),把這一訴訟與二戰後“模範少數族裔”迷思相提並論。即“模範少數族裔”說亞裔美國人是模範公民,他們已爬上階級階梯,在美國取得成功和繁榮(換句話說,他們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取得成功),而模範少數族裔的産生是為了诋毀黑人和其他少數族裔。有了“模範少數族裔”作為比較的基礎,其他少數族裔的“失敗”可歸咎于他們的內在劣勢,而不是系統性種族主義的結果。


自2014年對哈佛訴訟以來,華裔美國人對平權運動的支持率大幅下降,來源:aapidata.com


盡管這個觀點談到曆史和多種族因素,它卻忽略了參與訴訟的亞裔美國人的影響,間接地免除了他們破壞平權行動的責任。將亞裔美國人視為制造分裂的“楔子”,讓我們以為訴訟方只不過是實現布魯姆目標的工具人。


但社會學家賈裏德·塞克斯頓(Jared Sexton)指出,這是將亞裔美國人描繪為受害者的虛假畫像。例如,寫到1992年洛杉矶暴動中韓裔美國人的角色時,塞克斯頓寫道 “(這種受害者說法)暗示著,由于韓裔美國人既不是白人,也不是統治階級,因此他們不需對當前狀況承擔責任。更具體說,暗示韓裔美國人沒有責任去抵制和削弱這種由市場關系構成的互動,也沒有責任‘把被剝奪權利的人們的需求和福祉放在首位’ (Kim 1997:206),而是關照那些享有種族特權和社會地位不斷上升的人”。簡單說,亞裔美國人受到剝削,但不等于他們就不應該對剝削他人而負有責任。


盡管“楔子”這個論點識別出權力體系,構建辯論框架,但如果它是顯而易見的,為什麽亞裔美國人沒有認識到他們被征服的地位,並與其他有色人種結成聯盟呢?它無法解釋為什麽反對平權行動的亞裔美國人不認為自己與系統性白人至上主義有牽連。相反,他們將自己視為能夠超越任何現存等級制度的獨立行動代言人,我們能在他們呼籲大學應擇優錄取中發現這一點。例如,徐華在《學校顔色》書中這樣描述:


陳[亞曆克斯]和何[蒂莫西](矽谷華人協會的兩位領袖)主張的觀念是嚴厲的愛、刻苦工作和自決力,他們很高興看到美國華人成為平權辯論的焦點,他們也將平權解釋為種族配額。何認為平權政策鼓勵其受益人“偷懶”。陳轉述他認為的平權受益者的態度時說, “我不需要努力工作,我不需要刻苦學習,我仍然可以上一所頂級學校。”


他說,他在乎的並不是哈佛的亞裔比例,而是在乎“態度。即每個人都得努力工作。”


[……]也許只有新移民才能毫不諷刺地談論精英和公平。畢竟,H1B簽證實際證明了一個移民有可取之處。佛羅裏達活動家趙宇空一直談到美國夢,就像它是一種契約安排:“美國夢說了,每個美國公民都應有平等的機會,要努力工作、有決心且主動去追求繁榮與成功。”


對精英制度的信仰是建立在相信個人功績之上的,是相信當人們看待非白人時,首先是看他們的條件,而不是自動將他們歸為非常規類。趙宇空明確聲稱“他擔心的不是哈佛的亞裔比例”,這說明這些活動家將這種挑戰理解為個人面對的,即每位爭取入學的亞裔美國學生不僅與白人和其他少數族裔競爭,而且相互競爭,公平競爭,而不是一群人爭奪精英階層的一席之地。


盡管反配額的人們焦慮的核心是承認存在一種分類制度,但他們沒有意識到,連他們也被視為群體的成員,這揭示了種族主義上層建築的存在超越大學錄取的過程。他們被階級地位的提升即等于種族等級的提升的承諾蒙蔽了雙眼,美國夢的承諾為“每個美國公民”提供了“通過努力工作、決心和主動性追求繁榮和成功的平等機會”——他們為進哈佛大學而自私地努力,認為這樣做是為了確保資本主義下的公平,正如政治科學家塞德裏克·羅賓遜(Cedric Robinson)所言,這種制度只是白人至上的面具,在這種制度下不存在種族正義這回事。


這些活動家的短視令他們想根除平權行動,這有利于布魯姆的目的,他們卻以為布魯姆只是一個有用的盟友,一同實現他們認為的共同目標,而這個目標是建立在對美國權力的根本誤解基礎上的。“他們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麽,” 徐華在接受美國國家公共電台(NPR)采訪時說。“他們中很多人在與愛德華·布魯姆結盟之前就參與了反平權的運動。所以,你知道的,他們有很多自主權。他們一直都在做自己想做的事。”

三. 公正(Justice)


平權辯論的文章通常這樣開頭:某某是X高中的一名學生。他們在標准化測試中成績很好。他們參加了很多課外活動。他們申請了這些學校,但都被拒絕了。然後他們注意到,成績較差的非亞裔美國同學卻被錄取了。“這不公平,”他們告訴記者。“根據我的成績,我比他們更應該得到那個入學名額。”顯而易見的結論:他們因為種族而受到歧視。


這些學生並不是沒有意識到他們的勝算不大。像常春藤教練(Ivy Coach)這樣的公司,提供高中生進大學的咨詢服務,強調亞裔美國人需要在匿名的黃皮膚人群中脫穎而出。常青藤教練在博客上發表了一篇題為《為什麽我們的亞洲和亞裔美國學生能如此頻繁地獲得錄取通知書》(Why Our Asian and Asian American Students So Often Earn Admission)的文章,宣稱“(雖然)有些人可能會被冒犯到,但當很多亞洲和亞裔美國申請人來咨詢我們時,他們向我們展示了絕大多數亞洲人和亞裔美國人申請大學時選擇呈現的活動和課外參與活動...而這個遊戲在于突出差異。


換句話說,這個遊戲是作為一個亞裔美國人,卻不能表現得像亞裔美國人。你甚至可以說這是一種背叛:對自我、對文化、對真實的背叛。那些真正想成為醫生和律師的學生,那些真正喜歡數學和科學的學生,那些樂此不疲地把業余時間花在網球、鋼琴和小提琴上的學生呢?亞裔美國申請人在努力獲得常青藤大學錄取的過程中,發現自己被要求抛棄任何和所有的刻板特征,甚至那些可能與他們的經曆相符的特征,而選擇一種在各方各面都能反常規的形象。即便如此,有些人還是覺得這還不夠。


這類平權辯論文章說訴訟起因是被大學拒絕的痛苦。但我們也可能注意到,這些學生(和記者)所采用的邏輯與前面提到得蘇珊·科希所描述的物質成功邏輯類似。兩者都是亞裔美國人都想進入精英體系,他們認為自己已經學會並遵守這個系統的規則。當遵守了這些規則,卻沒能得到承諾的結果時,他們都會感到失望。他們努力使自己與所屬群體的其他人區別開來;他們努力使自己與衆不同。可太晚了,他們對想加入的團體的狡猾特性視而不見,這些團體傾向重新定義自己,拒絕外來者進入,不管這些外來者如何努力使自己變得多麽合格。


綜上所述,看起來確實不公正。但到底是哪一部分不公正呢?公平招生組織的論點基于哈佛的錄取表明,照章辦事是不夠的,甚至理解亞裔美國學生的固有形象,並反其道而行之也是不夠的。公平招生組織不認為他們會因取代哈佛的學生群體而破壞哈佛的權力體系,這個權利體系是白人至上。相反, 他們認為自己是想被這個權力體系接納的個體,即使這種接納只能靠超越他們所謂的弱勢族群(即是刻板的亞裔美國人)的地位,同時诋毀其他少數族裔。做了所有一切應該做的學生,期望被哈佛認可並錄取,從而跻身與“白人性”緊密聯系的精英階層,就像是那些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取得了財富上的成功,然後走上法庭想歸化為白人的亞裔美國人。

他們提議取消平權行動只會加劇這個問題。主張精英管理的亞裔美國人誤以為,他們維護白人至上,有朝一日也能跻身統治階層,但廢除平權法案並不能使統治階級突然接納亞裔美國人為自己人。基本上每一個研究亞裔美國人曆史的學者都指出,亞裔美國人生活在“永遠的外國人”狀態中。不論他們多麽努力變白,系統白人至上主義必定確保他們永遠只能靠近,卻無法達到。


終結平權法案不會給亞裔美國人創造更多機會。它只會讓精英階層“更白”。它會讓精英階層回到多樣性倡議之前,回到包括亞裔學生在內的少數族裔學生有一席之地之前。滑稽的是,這個結果跟布魯姆沒有民權的美國的願景十分契合,這樣的美國,最大的特權只授予白人,而這也是許多人奮鬥數十年想去改變的。


也許公平招生組織和其他反平權的活動家們是被誤導了。也許問題不是出在白人性精英機構的看門人,而出在白人性的機構本身。也許我們應該叩問,在白人至上的面紗之下,在資本主義精神之下,類似哈佛這樣的高等院校是怎樣積累起權力和聲望的。為什麽少數族裔必須贏得這種機構的接納,才能確保安穩或是所謂的“生存”呢?為什麽人和人之間需要為入藤校和安穩而爭得你死我活呢?

其實這一難題只有在亞裔美國人與同樣受到白人霸權威脅的其他少數族裔結盟的情況下,才能迎刃而解。如果亞裔美國人無法認識到,在現有框架中他們永遠不會只被視為個體,他們就不會反抗現有制度,而只會繼續充當它的走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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