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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刑事司法史

警方抓住一名呼吁结束警察暴行,为姚杨勋讨回公道的华裔抗议者。 李扬国(Corky Lee) 拍摄


“我们将战斗到最后,直至我们的所有诉求得到满足。我们之所以愤怒,是因为我们遭到反对和歧视。”

这是中华会馆主席李文彬 (Man Bun Lee) 1975年所说的话,那时发生的抗议活动华裔在美国历史上举行过的最大的抗议运动之一。当时在曼哈顿的中国城爆发了多次游行,起因是27岁的华裔Peter Yew (姚杨勋)被警察殴打。1975年4月,纽约的中国城发生了一场交通事故(编者注:一个华人与一个白人摩托车冲撞),事后警察奉命驱散人群。姚杨勋碰巧在那部分人群中,他反对警察对当时情况的处理方式。针对他提出异议的行为,几名警察以反抗和袭警的罪名逮捕了姚,然后把他拖入警察局并对凶狠地殴打他。事件发生后,数千名抗议者涌上中国城的街头,要求为姚伸张正义和结束执法暴力。近于抗议者的压力,案件得以重新调查,针对姚的指控被撤销。


然而,警察对Yew的暴行并不是历史上仅有的对华裔执法不公事件。1882年的《排华法案》禁止华裔移民入籍,并且在十年期间禁止从中国移民。美国第21届总统阿瑟(Chester A. Arthur)时期的国会通过了这个法案,以安抚西海岸的美国工人,因为他们将经济问题和工资降低归咎于中国移民劳工。违反法案的人会受到监禁和驱逐出境的惩罚。法案通过后的几年,还出台了修正案,并延长施行期,要求华人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携带官方居留证。如不这样做将受到包括苦役在内的惩罚,只有在提供“可信的白人证人” 作担保的情况下,他们才有获得假释的可能性。即使在1943年《排华法案》被废除之后,警察在扫荡非法移民期间骚扰华裔居民成员的情况仍然发生,他们经常要求长着亚裔面孔的人出示证件。


后来,在1982年,华裔社区因为陈果仁之死再次爆发示威游行,反对刑事司法系统的不公正。27岁的陈果仁被当作日本人,遭到两名底特律汽车工人迈克尔·尼兹和罗纳德·艾本斯殴打致死。艾本斯和尼兹都没有被判入狱,受到的所谓司法处罚仅仅是罚金和缓刑三年。如此轻判激怒了整个亚裔社区,引发了美国正义公民组织 (the American Citizens for Justice)和其他亚裔活动人士领导的抗议活动。最终,请愿和抗议导致了对案件的重新调查,美国联邦区法院于1984年判决认定艾本斯的行为侵犯了陈果仁的民权。由于活动人士的努力而改变该案的结果一事,意义重大。根据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亚裔研究教授,也是纪录片《谁谋杀了陈果仁》导演之一的Renee Tajima-Peña所说,“这是亚裔美国人首次在联邦民权诉讼中受到保护。”


上述涉及华裔的案例并非美国刑事司法系统缺陷造成的孤立个案。在这样的时刻,华裔社区深感愤怒。而在每一次黑人兄弟的生命被执法人员剥夺或侵犯时,我们则怒上加怒。


乔治·佛洛依德死于明尼苏达警官德里克·乔文之手,引发了全国范围关于刑事司法改革的热议,再次将警察暴力、执法人员对非裔的不平等对待等问题推到了全美新闻的最前沿,这类不公正绝不局限于弗洛伊德谋杀案这一个例。抗议活动在全国各地蔓延,要求立法者改变法律。随着对改革和废除死刑的呼吁势头越来越大,华裔应该理解,刑事司法系统中大比例影响到黑人生命的不公正现象,是整个系统存在缺陷和种族主义的表现,这些以残暴和腐败为形式的缺陷也影响着美国华人社区。


美国刑事司法制度的历史,是一部充满了改革失败和对黑人生命的暴力的历史。认识到美国执法、法庭程序和罪犯改造制度这一历史,对于了解现行制度如何并且必须为全体美国人而改革至关重要。


殖民地时代的美州 (1781以前)


最早的警察部队之一是成立于1636年的波士顿守卫队。这个居民区守夜组织负责各种社会服务工作,例如寻找失散的孩子,点亮路灯,俘虏逃亡的罪犯, 以及灭火。 它由志愿者组成,负责照看波士顿清教徒小社区的安好,整个殖民地也出现了类似的守夜人。当时的殖民地很小而且是分散的,因此社区由自己区内人来照顾。守夜人是自愿的,由身体强壮、试图通过这种服务逃避兵役,被迫征兵或惩罚的白人男子组成。他们由同样是普通公民的警员、官方执法人员监督。


在殖民时代,罪犯受到公开体罚。 除了处以罚款外,执法人员还鞭打、残害违法者,甚至给他们打上印记。 脚枷是抑制罪犯以及公开羞辱他们的一种方式。 在极端情况下,还施以社区驱逐和死刑。当时,监禁不用作惩罚,监狱都只是用来在每次开庭之间关押囚犯。地方法官是政治或宗教领袖,不是专业法官,他们对涉及轻罪的法庭案件做出判决。


革命后战争 (1781-1865)


革命战争之后,法律取代了国王的权威。《权利法案》出台,法律被编纂成法典。独立的殖民地从一个个孤立的小社区变成了快速发展的城市,城市里遍布多元化的社区。由于革命后的人口增长和新的社会流动,美国人认为邻里守夜和体罚已不能遏制犯罪。因此,监狱制度应运而生。


利用监狱作为改造机构取代了对罪犯的公开惩罚。1790年,费城胡桃街监狱被改建为州立监狱,这是美国最早的监禁罪犯的例子。罪犯被关进隔离的牢房,禁止相互交流。随后,在19世纪20年代建立的纽约奥本监狱系统中,单独监禁和苦役并行,白天囚犯聚集在一起强制安静工作,晚上则被分开。


美国的中央警察力量也是在同一时期建立的,主要因为快速城市化造成的城市犯罪率上升的影响。美国北部以英国的警察部队为蓝本,波士顿于1838年建立了第一支警察部队,其他主要城市紧随其后,警察成为全职雇员,服从于官僚作风的中央政府,遵守成文的规则。


在南方,因为被奴役的非裔人口众多,所以建立了一支与北方截然不同的警察队伍【18】。在南方,执法的动机是控制非裔。奴隶巡逻队建立起来,抓捕那些没有携带许可证而旅行的被奴役的非裔和不遵守奴隶守则的人。此外,《逃亡奴隶法》的实施,使得逃亡的奴隶能被抓获,送还给奴隶主。这些法律表明,即使从一开始,美国的刑事司法系统就是为了维持系统性的种族主义而建立的,将非裔美国人定为罪犯,只为美国白人的利益服务。


重建时代 (1865-1968)


南北战争后,北方和南方的监狱系统继续扩大。尽管第十三修正案正式废除了奴隶制,但成文法中有一个漏洞, 如果非裔美国人犯罪,对他们的惩罚之一就是奴役他们。黑人法典颁布了,结果是以前被奴役的人在战后成为南方廉价劳动力。哈佛大学肯尼迪学院教授哈利勒·吉布兰·穆罕默德(Khalil Gibran Muhammad)在《责难黑人:种族、犯罪和现代美国城市的形成》一书中说:“黑人法典,不管从哪个意图和目的来看,将非裔美国人的各种形式的自由和流动、政治权力、经济权力都定为犯罪。唯一没有被定为犯罪的是黑人有权按照白人的条件为白人工作”。如果出于轻微的犯罪而不能支付罚款或流落街头,非裔美国人就被迫签订劳动合同。这些法规的实施导致美国黑人在监狱人口中占了绝大多数。


从1846年到1928年,在囚禁期间,黑人囚犯被北部和南部州政府政府借给私营公司和商人。这种罪犯租赁制度使国家和企业家受益,但却以黑人囚犯残酷的工作条件为代价。结果形成了镣铐队——囚犯们被脚链铐在一起,不能逃跑,他们从事野蛮的劳动,比如挖沟、种地、修路。罪犯租赁不过是换汤不换药的奴隶制的代名词。废奴主义者安吉拉·戴维斯(Angela Davis)在她的《监狱过时了吗?》一书中指出,许多人认为在监狱制度下生活和工作实际上比奴隶制下更糟糕,因为监狱是犯人越少越省钱,所以他们没有动机不让囚犯累死累活。

从内战后到20世纪60年代,吉姆·克劳法使种族隔离合法化。在北方和南方,这些法律进一步让非裔成为执法人员的打击对象,剥夺了非裔受教育、就业、投票和其他很多方面的机会,使他们成为二等公民。不遵守吉姆·克劳法会遭到罚款、逮捕、监禁、暴力,甚至会致死。诸如“三K党”这样的非法团体组织了恐怖宣传,强行执行吉姆·克劳法,南部的警察、政府和法律系统对三K党之流的白人至上团体实施的法外暴力视而不见,甚至一些三K党的成员就在刑事司法系统任职。又一次,执法系统和刑事司法系统不仅未能保护美国黑人,反而支持了对他们的迫害和致死。


与人们普遍认为的相反,北方也有吉姆·克劳法,它实际上起源于南北战争前的北方。社区和学校实行种族隔离,商家门前张贴着“白人专用”的标语。北部城市里,房东拒绝把房屋出售或租借给非裔。黑人被禁止进入餐馆和酒吧。早在南北战争之前,北方各州就制定了法律法规,剥夺了非裔美国人的权利,促进了种族隔离。据作者Jeanne Theoharis所说,美国的种族主义经常被错误地定性为“一个地区性问题,而不是一个全国性问题”。

更为集中的警力出现在19世纪后期,以维持新一波欧洲移民和获得自由的黑人之间的社会秩序。那时,地方政治和警察部门密切交织在一起。警察会鼓励选民给政客们投票,作为回报,政客们会雇佣这些警员。政客们还挑选警察机构的负责人,警察局不得不把他们的一部分薪水交给占主导地位的政党。地方官员雇佣的不是最有资格的,而是那些有助于维持他们权力的人。在同一时期,出现大范围的劳工骚乱,工会组织罢工,要求公平的工作条件和工资。阻断这些罢工也是警察的任务。阻断罢工有两种方式:一是用极端暴力驱散工人,二是利用模棱两可的流浪法任意逮捕抗议者。当地经济精英利用警察作为自己经济利益的工具,反对示威工人。


政治在治安中的压倒性存在导致了腐败的猖獗。警察局出售晋升机会,警察保护他们的政治赞助人的罪恶活动,交换情报和贿赂的豁免权,使用强制性武力,甚至在巡逻时喝酒。大城市的政治机器通过与警察结盟,建立了有组织的团伙,经营赌博、卖淫和贩毒。


1894年,为了调查纽约警察的腐败和暴行,成立了莱克索委员会(The Lexow Commission)。 这项由当时的州参议员克拉伦斯·列克索发起的调查(Clarence Lexow)发现,警察不仅骚扰公民,而且还通过纵容赌博和卖淫获得一些利润。三级暴力是当时常见的强迫犯罪人提供信息或口供的方法,它通过施加酷刑来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信息。大约同一时间的费城调查大陪审团揭露,警方参与卖淫和赌博企业。但即便如此,也没能阻止警察的腐败。


二十世纪


在1920年代的禁酒令时期,由于警察内部的腐败和黑帮配合使得当时的酒品走私、地下酒吧和非法经营非常猖獗。这种情况直到胡佛总统在1929年成立了威克沙姆委员会(Wickersham Commission)对警队进行整改之后才有所改善。委员会首先消除了警察与政治之间过密的关系,加强了警队的独立性;紧接着又对警察的教育培训提高了要求,使得警察工作变得更职业化;在技术方面,使用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汽车,让警察工作变得更有效率。


20世纪60年代伴随着民权运动和反战运动的是大大小小抗议活动。警察对抗议者的过度反应并不能息事宁人,警犬和消防水龙头的冲击往往是暴力的导火索。林登·约翰逊总统于1968年成立了《Kerner Commission》。 委员会发现社会矛盾越来越大的主要原因是美国黑人受到了各种不公平对待所致,他们对联邦和州政府失败的住房、社会服务和教育政策感到沮丧。委员会的报告强烈地谴责了美国社会上白人种族主义并警告说:“我们的国家正在走向两个社会,黑人的、白人的——分开和不平等的。” 然而,约翰逊总统对此进行的改革建议遭到了抵制。

1963年,警察和他们的狗袭击了一名17岁的和平民权示威者。


1964 年随着约翰逊总统颁布“向犯罪宣战” (War on Crime),美国进入了另一个刑事司法改革时代,控制犯罪成为了总统任期内的主要重点。1965年通过的 《Law Enforcement Assistance Act》 LEAA, 不仅允许了联邦政府直接干预州监狱、地方法院和地方执法系统,同时高达3000万美金的武器购买拨款更是军事化了执法部门,相对来说本应该协助社区发展的重点就此倾斜。值得一提的是随后在1968年通过的《The Omnibus Crime Control and Safe Streets》法案中,司法部在LEAA授权的基础上获得了更多的权力和永久性的拨款。


在The War on Crime之后,尼克松总统于1971年宣布了The War on Drugs(向毒品宣战)。在尼克松政府中,控制毒品成为控制犯罪的一种策略,在此期间,联邦药物管制机构的规模大大增加。 制定了严厉的毒品法,毒品犯罪的数量猛增。从1980年到1997年,因毒品犯罪而被监禁的人数从近5万人增加到40多万人。强制最低量刑和禁止搜查令也已出台。 1973年在纽约颁布的Rockefeller毒品法规定,对那些因毒品被抓获的人,即使是最少量最轻微的毒品,刑期最少也必须是15年。


这些政策不成比例地推高了非裔的种族貌相判定和监禁率。根据尼克松的前国内政策顾问的说法,“我们知道我们不能把反对战争或反对黑人定为非法,但如果让公众把嬉皮士和大麻联系起来,把美国黑人和海洛因联系起来,然后把两者都严重定罪,我们就可以破坏这些社区。我们可以逮捕他们的领导人,突袭他们的家,破坏他们的会议,连夜在晚间新闻上诋毁他们。我们知道我们对毒品撒谎吗?当然知道了。” 毒品法和执法部门对美国黑人的不平等待遇在20世纪末才变得更加猖獗。

1982年,里根政府将禁毒战争升级,据说是为了应对黑人社区的快克可卡因危机,但这一升级早在快克可卡因抵达大多数市中心社区之前就宣布了。制定了零容忍政策,Zero tolerance policies,包括“拦截、询问和搜查被认为行为可疑的行人或司机,然后在可能的情况下以违法行为逮捕他们,特别是对持有大麻等低级违法行为”。对贫困、犯罪和毒品的战争不仅是保守派或共和党的策略,而是一个两党共同努力的结果,自由派和民主党人都积极参与其中,比如比尔·克林顿总统。最初,比尔·克林顿总统在1992年的总统竞选中主张康复,但当他执政时,他严重依赖尼克松政府使用的同样严厉的毒品战争策略。


二十一世纪


剿毒战的后果,是非裔面临来自刑事司法系统的更多不公。从八十到九十年代,非裔和拉丁裔可卡因吸食者遭到妖魔化,而以白人为主体的粉状吸食者所受的惩罚要轻得多。这种不平等待遇一直延续到了二十一世纪。两种毒品化学成分相同,但是触动刑律的剂量之差达18:1。统计数字显示,黑人与白人吸毒人口比例相当,但是黑人却受到了更严厉的惩罚。ACLU的调查发现,同样是拥有大麻,非裔被捕几率是白人的3.7倍,尽管两个族群吸食比例相。非裔因毒品罪名入狱的几率,是白人的六倍。而非裔只占所有毒品使用者的12.5%。


剿毒战也让监狱人满为患。过去四十年中,全美囚禁人数增加了500%,达两百二十万之众。监狱的爆满使得相关产业生意兴隆。美国不断膨胀的刑罚系统中,监狱产业将政府和有关收监、警卫及监控行业连结在一起。建筑商从政府拿到合同兴建监狱,设计师事务所进行设计,科技公司则提供惩处和执法手段。私有监狱的数量和拨款都大幅增加。美国惩教公司作为一家负责私有羁押中心和监狱管理的企业,其营收在1996年到1997年间从两亿九千三百万美元增至四亿六千两百万。像罪犯租赁一样,私人监狱从囚犯提供的廉价劳动力中获利,这些囚犯大多是非白人。摩托罗拉,哈尼维尔,IBM,诺思罗母登公司都利用了囚犯劳力。囚犯得到的报酬低于最低工资线,也没有一般雇员享有的保险或健康福利。

司法政策研究院曾发表报告,披露监狱产业如何通过竞选捐款、游说和结交政策制定者等手段谋取政治利益。用于惩教和警力的经费都大幅上升。根据来自全国州级财政官员联合会的数字,1985年的州级惩教总经费为67亿美元,到2017年,这一数字暴涨到598亿美元。从1977年到2017年,州及地方政府在警力方面的开支从420亿美元跃升到1150亿美元。据美国教育部2016年的报告称,前述惩教经费的跃升是同期小学和初等教育经费增长的三倍。而在初等以上层次的教育经费中,惩教费用增长了90%,高等教育经费则持平。


此外,国防部1033项目在小布什总统任内设立之后,刑事司法系统变得越发军事化了。该项目的本意是将军队的多余器材供给八千多个国内执法机构使用。这些器材包括榴弹投掷器和装甲车辆,其总值超过七百万美元。


司法部设立的爱德华·伯恩司法援助基金本应该用于改善执法司法、防止犯罪、普法教育、帮助受害人和证人等和社区有关的法治项目,可是在实际操作当中更多的资金却花在了购买军用武器上面。从这个角度来看,执法部门只是把重点放在惩罚犯罪而不是对犯人出狱后的改造上面。


针对非裔美国人的种族归纳式的执法也非常普遍。美国公民自由联盟 (ACLU)指出,种族貌相判定是执法过程中的歧视行为,执法者在判断违法犯罪嫌疑人时将种族族群特征列入考虑范围。比如黑人被执法人员无故拦截搜身的可能性就不成比例高,被抓捕后受到捡控的比例也高于其他族裔。一份来自于对纽约市警察无故拦截搜身的报告上看,在2014年到2017年间有38%的无故拦截搜身发生在了人口比例仅为5%的非裔和西裔男性当中,而80%的拦截搜身属于无效拦截。

利用司法局的统计数据,这个分析发现,警察对非白人使用武力的可能性两倍于普通人。


种族貌相判定的后果不单单体现在警察无故拦截非裔的比例很高,同时也体现在抓捕和捡控方面。旧金山2018的一个调查报告显示非裔被捕的比例占总数的41%,被检控的比例是38%,被拘留进监狱的比例43%,而从人口比例来看黑人只占该市总人口的6%。相对于白人,黑人除了在被捕之后被拒绝保释的可能性更大以外,面对的保释金的金额也相对偏高。由于上述原因,无法获得保释的非裔往往会在正式开庭前在监狱里被关上好几个月甚至好几年的时间,相反对于许多犯有相同罪行白人来讲则可以保释回家。


此外,检控官对于非裔嫌疑人的起诉和刑期建议往往也是相对过重的。美国量刑委员会2017的一份问卷调查显示,在相同的罪名下非裔男性获得的刑期会比白人男性长20%。这种不平衡的刑罚也体现在死刑方面。从1976年以来,差不多35%的死刑犯为非裔,尽管他们的人口比例仅为12%. 由于捡控官们在起诉非裔被告时更偏向于选择联邦死刑,也就造成非裔被告人获得死刑的可能性高出白人被告四倍。另外,在面对死刑审理的过程中,非裔获得的法律资源也是严重不足,法庭或者政府给死刑被告指派的律师通常也不能全身心的投入。让为死刑辩护变得越来越困难的另一原因,是由于联邦削减了对涉及死刑案件的法律援助资金。


虽然在不同的时间段美国对刑事司法系统做出过一些有限的改革,但是从整体来看还远远不够。学习刑罚司法的历史不仅能帮助我们找出系统中的漏洞,同时也能推动改革、废除那些明显不公的法律。在不公正还没有远离我们的时候,美籍华人非但不能保持沉默,还应该积极投入到推动法律改革的进程当中。在面对当今 Black Lives Matter 抗议活动的时候,我们的态度应该和当年为姚杨勋发声的李文彬先生一样—— “我们将战斗到最后,直至我们的所有诉求得到满足。我们之所以愤怒,是因为我们遭到反对和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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